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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立遗嘱(1)(2/2)


这样的社会渣滓,要是不好好教导的话,什么时候被别人砍死在大街上都不知道。

墨斯凌可以容忍墨知谨和墨知谦私底下斗得你死我活,也可以容忍墨星洲在外面和女明星胡来,但绝对不允许墨星洲对慕以宁有乱七八糟的想法。

只因为慕以宁是慕芷兰的女儿,慕芷兰就这么一个女儿留在世上,他必须要对慕以宁好,要让慕以宁不受到任何伤害。

更重要的是,慕芷兰是他的爱人,那么慕芷兰的女儿自然也就是他的女儿,他有义务照顾好他们的女儿。

至于墨星洲,不过就是个胆大包天的混蛋,要想收拾他,简直就是易如反掌。

要是有人敢站在墨星洲那一边的话,他会让那些人知道,帮着墨星洲伤害慕以宁的下场是什么。

墨斯凌辛辛苦苦了一辈子,创造出的这些财富,可不能给了那些白眼狼。

他有更好的人选,相信把这些财产给他了以后,他一定可以在对慕以宁好的同时,同时让公司更上一层楼的。

当然了,盛世国际不能只给一个人,墨斯凌会把盛世国际分成两份,分别交给继承人和接管人。

继承人拥有盛世国际大部分的股份,有重大事件的时候,他一个人就可以决定所有的事情。

接管人是手上有一部分股份,以及管理公司的大小事务,但若是遇到需要决策的时候,还是得听继承人的。

墨斯凌这么做,也是为了等自己百年之后,慕以宁依旧可以在墨家有地位。

他知道,墨知谨娶慕以宁是事先知道了什么,所以才会在自己面前对慕以宁那么好的。

当然了慕以宁那么优秀,要是墨知谨真的喜欢上她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可不管怎么样,墨斯凌都要给墨知谨一个有保障的未来,绝对不允许任何人欺负伤害慕以宁。

慕以宁就是墨斯凌的亲生女儿,他又怎么可能会让自己的的亲生女儿有半分被人欺负的可能呢。

墨斯凌让赵诚律师拟好合同,自己签了字、按了手印,为了确保真实准确性,墨斯凌还让赵诚录像,以备不时之需。

他不希望自己把财产留给慕以宁的时候,还让慕以宁接受外界的质疑,更不希望慕以宁被麻烦缠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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