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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八章 反告(2/2)

堂木拍下,饶是她心中风光霁月,也不由心中为之一颤。

刘辰星定了定心神,又向堂上叉手一礼,道:“定罪儿科场舞弊,不过一堂之言。我朝律法有规定‘若赃状露验,理不可疑,虽不承引,即据状端之。’此乃明文规定只有物证充分,足以认定时,可不取得口供即定罪,其定案标准是物证充分,情理上亦没有任何疑点。然,如今物证不全,情理可疑,圣人更未夺儿的前进士出身,儿有何不敢自称前进士?”

没有大理寺卿张博山的气势慑人,也没有义正言辞的为自己争辩,更没有甫一到场就被下马威震住。

刘辰星一如进来时拜见的言语神情,不卑不亢,一切缓缓道来。

然而,就是这不徐不疾的话语,却引申了本朝律令为其佐证,不仅回答了自己自称“前进士”乃理所应当,更指出大理寺卿张博山一来定罪有违本朝律令,甚至只差直说此乃赃状。

大理寺卿乃九卿之一,张博山在大理寺卿这个位置上已经坐了多年,审判不知多少京官,乃至封疆大吏,现在竟然被区区一小娘子当面以本朝律法驳之,说他一来定案与法不合,这简直是一巴掌重重打在自己的脸上!

尤其是现在还有这么多同僚在场!

张博山脸上难堪,却又无法反驳刘辰星之言。

原来的物证,平康坊宅子,早在三日前刘辰星的笔录下,已经存在了莫大的疑点。

如是情理可疑,如何在刘辰星一来就问罪?

但张博山太久没被人顶撞了,他心下不虞,惊堂木“啪”地一声又重重打在案上,斥道:“巧舌如簧。”

刘辰星坦然受之,叉手一礼,又道:“本案指责儿科场舞弊,贿赂知贡举,最大的证据乃儿名下位于平康坊的宅子成了户部侍郎姚崇正小妾之弟名下,但是买宅子之人乃扬州举子仲耀祖,这中间疑点重重。今日三司会审,代表我朝最高司法审判,儿自然相信其公平公正。所以,儿要状告王御史污蔑,还请三司明查秋毫!”

说到最后一句,掷地有声,一派理直气壮。

却不及大理寺卿张博山言语,坐于右侧首位的男子已先一步哼道:“有人撑腰就是不一样,非但强词夺理,还反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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