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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3章 尊严不容出卖(2/3)

马风对刚才顾鲲话的理解,只理解到了“顾鲲不支持在解决基本生存需求时,时间值钱的人花钱买别人的排队时间和辛苦、精力”。

顾鲲摇了摇头,给双方都倒了一杯伏特加:“你太拘泥于形式了,也可以说是你对旅游行业不够了解,所以还没看透零团费团的本质。

我知道,就算我严抓强迫购物行为、打击那种‘不买满多少钱就不许离开店’的强买强卖,低团费团依然会维持得下去,而我相信,用不了几年,这种行径在贵国的法律里也会被禁止。

这是为什么呢?你可以去那些零团费团的购物现场卧底暗访一下,或者问问经历过这种团的人。他们诱导购物的本质,其实是靠‘梯度侮辱值交易’来实现的。

比如,你同一个团里,可能有的人出手阔绰、额外加钱升级所住的酒店标准、买东西的时候也豪爽。那么地接导游可能就会对这些客人额外礼遇、团餐的时候甚至自掏腰包给这些花钱爽快的客人加菜、请他们吃当地真正高端的美食,甚至是从团餐预算里暗暗克扣一部分,专门给贵客加餐……这些其实还都没什么,算是合法合理的范围内的。

但更进一步的呢?只要零低团费存在,对不买东西的人的言语侮辱肯定是免不了的,不管是冷嘲热讽还是直接辱骂,总归要用尽一切办法让花钱爽快的人感受到宾至如归和高人一等。这就跟未来可能会出现的某种免费网游的模式一样——

花钱的人出钱,捧个钱场,没花钱的人出人,捧个人场。没花钱的人靠被花了钱的人对比侮辱、寻找优越感,来让花钱的人更加乐于花钱装逼、弥合掉没花钱的那部分人白蹭旅游的成本。

具体到网游里就是免费玩家为人民币玩家提供被杀资源,通过被人民币玩家杀得跟孙子一样来让人民币玩家爽。具体到低价团里,就是通过导游的对购物者的卑躬屈膝恭维和对白蹭者的辱骂,来实现这种尊严值的交易。

所以,问题就又回到了最本质的层面:法律允许允许人商业化交易、出售自己的人格尊严?民法上来看,显然人格尊严不在民事行为的交易标的范围内。

从刑法来看,最多也就是‘侮辱罪’属于自诉罪,不告不理,但这也只是承认了人可以放弃追究对自己的侮辱,不代表侮辱可以交易。而事实上,我们连‘出卖自己排队’这种程度的黄牛卑微都不允许,何况是出卖人格尊严呢。

所以,我觉得一个人出卖尊严是有底限的,这个底限就是如果他只是为了自己的生存和发展,这些最底限的活下去的必要需求而事急从权,我是很怜悯他们的。乞丐为了活下去而乞讨,这是法律保护的。

但是旅游业不属于‘维持生存权的必须’,不旅游是不会死的,不买奢侈品也是不会死的。这也是为了奢侈品造假货卖假货是犯罪、旅游业搞零团费将来也会非法的根源依据。

只要不是生存的必须,人就不能出卖自己的人格尊严权。人格尊严权是低于生存权、但高于其他普通民事行为可交易的权利的,不是为了生存必须就不能卖。

如果有人为了赚钱,开辟了让我们华人出卖人格尊严的交易渠道,那就是在伤害全体国民的国际形象,是在拉低华人在世界上的平均尊严。作为一个抬升华夏民族在全世界尊严的奢侈业大亨,我不能坐视不理,这种事情见到了必诛之。”

换言之,比如你后世遇到了拼夕夕那种补贴,顾鲲会不会斩尽杀绝?那还是不会的。

因为不管怎么说,用便宜货不是罪,买便宜货也不是罪。拼夕夕虽然也有“补贴”的原罪,但仔细分析其推送技术还是有一些科技含量的,补贴虽然做到了快速扩张,但长期来看它卖的很多东西本身就是价低质次、确实能卖到这么便宜,这是华夏制造的真实成本优势。

对于用不起昂贵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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