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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大致情况(2/2)

又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初步走访调查。先请三组组长寇俊智将现场勘察图片及相关情况,向大家做一详细介绍。”

寇俊智指挥着三组的成员汪康成将电脑和投影仪连接在一起。自己走到屏幕前,随着屏幕上图片的不停变换,寇俊智用激光笔在上面指指点点,做详细讲解:“现场是在水嵊河大桥东岸,河堤上是滨江夜市。

此处河段也是游泳爱好者夏季游水的地方,人员复杂。尸体是一个游泳爱好者发现的,在东岸的第二个桥墩靠江心一侧下面。桥墩另一侧是引桥下河滩部分。因为此处光线灰暗,所以这里是游泳爱好者约定俗成的更衣场所。

桥墩保护平台上发现一只右脚的淡蓝色泡沫拖鞋,旁边有一块约30厘米长被折断的木板。木板上一面有一根细细的墨线,另一面有踩踏鞋印,经比对正是那只遗留在桥墩平台上的蓝色泡沫拖鞋所留。

拖鞋经检验与死者脚码相同,且拖鞋上提取的微量皮屑经技术科连夜检验证明为死者所留,这是图片。另一只拖鞋及另一半木板的寻找工作正在进行。

因为客观因素,找到的可能性很小。现场再也没找到其他有价值的线索。现场勘查的基本情况就是这样。”

等寇俊智回到座位后,段竹萱看看技侦科的小张:“小张,你来介绍一下尸检的初步结果。”

一清瘦白皙的年轻刑警听到段竹萱的话赶紧欠欠身站起来,怯弱地往程宾实的方向看了看,得到程宾实的点头回应后这才走到屏幕前,像寇俊智一样也随着屏幕上尸体图片的变换一一介绍起来:“死者是身高1.65米,年龄约四十岁左右的中年妇女。

从皮肤的保养情况来看家境富足,尸体已呈现一定的 情况。经检测,死亡时间应该在五天前即7月19日凌晨零点之后这段时间内。尸体双脚被绑,绳子另一端绑着一白色浴巾,内包裹有一块石头。

小臂从背后重叠捆绑,最后打结于手腕处,一端绳头端部有一直径为20厘米的绳圈。手脚处均有挣扎后留下的擦拭伤。尸体连夜进行了解剖,肺部没有水。

尸体表面也没有足以致命的外伤痕迹。至于是否有中毒情况目前正在做毒物检验,结果暂时没有出来,所有报告均已请程组看过。尸检的大致情况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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