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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9章 罗文干案(2/3)

体濂,抓到后解送法院。

步兵统领聂宪藩奉到黎命,即返办公处,办好一件公文,派排长王得贵率领荷枪实弹的士兵十余人,持了拘捕公文径赴南长街罗宅。

抵达时,罗偕夫人去看电影没有回家。等了一个多钟头,罗一返家,即被逮捕。

罗当时不明究竟,很是生气。

看到步兵统领公文上写:“奉大总统手谕,准众议长吴景濂副议长张伯烈函开:‘财政总长罗文干订立奥国借款展期合同,有纳贿情事,请求谕饬步兵统领捕送地方检察厅讯办。’等由,准此,仰该统领即便遵照,将该总长捕送京师地方检察厅拘押,听候讯办。此谕,等因奉此。合亟仰该徘长即便前往将罗文干一名拘捕前来,听候函送检察厅讯办,切切勿延!此令。”

罗便忿然说:“既然有公文,我当然跟你们去,不过这种作法,简直是笑话,荒唐极了。”

说着便叫人备汽车和王得贵等一同到了步兵统领衙门,财政部库藏司长黄体濂这时也拘到,由步兵统领移至京师警察厅暂时看管。

就在罗被捕的当晚,国务总理王宠惠、外交总长顾维钧、内务总长孙丹林、交通总长高恩洪都得到了消息,他们马上联袂到警察厅来探问。王宠惠激动地指责总统直接下令逮捕阁员是非法行为。

当京师步兵统领和警察厅长把拘捕到罗文干和黄体濂事向黎元洪复命时,黎也感觉到了这样做的不合法,便派人到警察厅通知薛之衍暂缓将罗、黄移送法院,以免事态扩大。可罗文干却不答应,他坚决要求警察厅把他送到法庭受审,19日,薛之衍遂将罗等移送地方检察厅看管。

十九日上午,王宠惠率领全体阁员到总统府见黎元洪。

黎不待来客开口,就自怨自艾地连称自己违法。

王宠惠要求黎将他一并送交法院,黎则向他们赔了许多不是,说了许多道歉话,甚至表示愿意下令自责,并且愿意亲自到检察厅去把罗接出来。

但是阁员们得理不让,愤怒地在总统府召开紧急会议,议决:

(一)通电全国,说明吴、张两议员胁迫总统下令逮捕阁员的经过情形。

(二)总统根据内阁的呈文,发表命令,将此案提交地方检察厅依法办理。

在会议上,大家都很愤激,黎则向他们说尽了好话。

内阁阁员们在总统府紧急会议后,即根据议决,替总统拟就了一道命令,请黎发表,命令全文如下:“据署国务总理王宠惠呈称,署财政总长罗文干因众议院议长吴景濂、副议长张伯烈具名函达大总统,谓其于奥国借款展期合同擅敢签字,并面请大总统立交军警逮捕。查该总长关于此案,曾咨呈国务院批准在案,现在既经逮捕,据该总长声称,非俟水落石出,不愿离开法庭。惟未经法定手续,遽尔逮捕国务员,深滋疑虑等语。所呈具有理由,该总长既不愿离开法庭,应由法庭依法办理,务期真相尽得,以昭公道而明是非。此令。”

黎元洪当场看了这道命令,表示同意,愿意盖印公布。

正在这个时候,突然又涌进来一大群人。原来是议长吴景濂、副议长张伯烈,他们风闻阁员们在黎处闹事。邀集二十余位议员,急冲冲的赶来,吓得阁员们从侧门溜走。

吴等看到楠木桌上还没有盖好印的大总统命令,就威胁黎不可盖印,同时告诉黎说:国会对罗即将提出查办案,总统应俟查办案送到时据以发布命令,交法庭依法处理。

黎这时已没了主意,听吴等这样一说,也就只好同意把命令搁置。

二十日,在居仁堂举行了府院联席会议,阁员除了罗文干外全体出席,讨论罗案处理问题。

先由黎报告经过,然后王宠惠表示意见,他说:“此案未经内阁同意,总统仅凭议长片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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