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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6章 离岸价与到岸价(2/3)

就变了,连连摇手称不必客气。前一晚被几个海汉头领灌得七荤八素的难受感都还没过去,他哪敢再次挑战自己的极限。

菜过五味,李奈便主动提起了私盐的买卖:“前次贵方送来的精盐品质和价格都很不错,鄙行愿在福广一带代销贵方出产的精盐,不知各位意下如何?”

“还是按贵行之前所说的每月一万斤?”施耐德意味深长地反问道。该看的差不多都看了,该谈的也都谈到位了,如果李奈到这个份上还放不开手脚,那么执委会恐怕就得考虑在大陆地区另外找一个代理商来做这私盐买卖了。

果然李奈摇头道:“先前鄙行低估了贵方的精盐产量,是以只提出每月一万斤的交易量。但今日到盐场看过之后,在下认为这个交易量至少应该是每月五万斤,之后可以随行就市再进行调整。”

相较于前一日达成的军火出口协议,这每月五万斤的食盐订单的总金额并不多,按之前每千斤五十元的批发价来计算,也就是卖了两百支二七式火绳枪的水平。但执委会所看重的并不是单笔交易的利润,而是食盐生意的长期收益。

仅广州府及其治下周边地区,人口就几近百万,这么多人口一个月的食盐消耗量可远远不止五万斤,更何况“福瑞丰”有能力将私盐贩运到更远的广东内陆和福建发卖,执委会认为未来可供开发的市场非常值得期待。像制盐这种劳动密集型产业,只要有劳动力,执委会就可以不断扩大产能,不会受到原材料供应或是技术人员不足的困扰,并且由于生产效率的优越性,穿越集团的食盐能够将成本控制在极低的水平,大陆地区根本就无法抵御有计划的大规模倾销。

这样做的后果肯定会带来沿海地区大量的盐场和盐户破产,福广两地官方的盐税也会因此而锐减。但这也正是执委会所要达成的效果——直接把这条路变成自己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等那样的局面出现之后,执委会就将设法从当地招揽破产盐户迁入三亚地区,充当开发海南岛的劳动力。

这中间或许会有因为巨大利益产生的各种明争暗斗,比如盐商之间、盐商与盐课提举司之间、盐商与盐场之间等等,但执委会相信有了穿越集团的背后支持,类似“福瑞丰”这样的代理商绝对不会在争斗中吃大亏——要枪有枪,要炮有炮,整个东南沿海地区都不会有第二支装备这么强悍的私盐贩子存在。

不过要顺利达成这笔交易,还是有一个小问题必须要先解决。施耐德道:“每月五万斤没有问题,但交货的地点必须要确定一下。我想李先生也知道,我们现在的海上运力很紧张,恐怕暂时还没法抽调船只专门跑广州运盐或是运别的货物,所以我们之前报出的商品价格都是离岸价。”

李奈不解道:“交货地点倒是好商量,不过何为离岸价?”

施耐德这才意识到这种后世的国际贸易术语估计李奈是弄不明白的,赶紧解释道:“离岸价便是卖方商品装船后离港前的价格,就是说交货地点是装运港,我们在装船时完成货物和钱款的清点就算是交易结束。另外还有一种方式是到岸价,交货地点就是买方指定的目的港,因为运输费用的关系,到岸价会比离岸价贵上一些就是了。”

李奈点头道:“施先生这么一解释,这离岸价到岸价的说法倒是形象易懂。那请问施先生,胜利港的贸易可是与以前一样,不需抽税?”

施耐德连连点头,心道这个富二代倒还真不是那种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并没有因为交易的顺利进行而忽略关税这种细节。执委会从筹划之初就是将胜利港作为免税自由港来进行定位,所以也就并没有关税的设置。免税港对于提高进出口贸易量的好处已经经过历史的证明,无需在此赘述。

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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