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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⒀章 【儿间乐,烈马骋苑】(2/3)

生只差了片刻,两人都不甘心当这弟弟,所以才这般娇斗。”说话之人轻轻走了过来,和王子书站在一起,顿时两人仿佛融为一体的样子,她穿着一袭粉色薄衫,就好象梅花花蕊中的那一缕粉

淡,但缺不可,精髓而存,淡而不俗。黑色长发就布,顺天而下,直直地披在玉背之上,笑容仿佛就是一瓶陈年好酒,一闻可醉人,再饮更香脾。

灵昌公主所说的〃斗〃当然是玩笑之言,但这四个美丽佳人,平日无事,就爱拿这四个小家伙逗乐,用王张氏的话来说,没有一点做母亲地样子,好象孩子不是自己地,只是偶尔拿来游戏一般。张姝酒窝微微一露,笑着说道:“采萍姐姐形容地倒也贴切,说起来,这四个小家伙,就数香仪最是听话,平日里不哭不闹,倒显得三个男子汉娇嫩了一些。”

灵昌公主一听这话不高兴了,撅着香唇说道:“姝娘,难道我的文渊就不听话了吗?”

江采萍弯腰一笑,说道:“听话,你地渊儿是最乖的!谁让他是老大呢!”

王子书在旁看着四人一唱一和,实在拿她们没什么办法,索性习惯了,也就不说什么,但不知道为什么,王子书还真喜欢看她们这个样子,一颦一笑之间,王子书好象如沐春风,每当看到她们嬉戏笑骂,在朝中积压的那份劳累顿时就会轻松很多。

“你们四个小妮子别闹了,陛下可等着呢!”王张氏从轿窗探出头来,笑着说道:“你们这样一闹,迟到了,皇上可是会归罪子书的。”

王子书一听,急忙催促道:“好了!好了!四……哦!不,三位娘子请快快上轿吧!”他这时不禁向香儿看了过来,顾盼之间充斥着几份酸苦和无奈,但香儿好象故意在躲避着王子书的眼神,笑着说道:“我去照顾夫人。”说完,头也不回,牵起玉足,一蹦一跳的向王张氏轿子奔来。

王子书望着香儿的背影,暗暗摇了摇头,终于上了暖轿。

王子书等人的轿子就听在皇苑之外,这里之前一直都是李隆基狩猎之所,可以说是皇家专用,但是自从突厥毗伽袭击长安之后,这里就变的异常热闹起来,暂不说这苑内,就是这苑外每天都是人山人海,络绎不绝。原来,李隆基为了壮大长安骑兵,从外夷引进了许多良马佳驹,试图培养出象突厥那样的优良骑兵。骑兵勇猛,并不单单指兵士,还要有良好的坐骑才行。经过这样来回倒卖,长安瞬时刮起了一股买马卖马旋风。

王子书刚走下轿子,瞬时就有很多达官之人围了过来,问东问西,王子书忙敷衍回应,但再看灵昌公主等人,早已走到了前头,王子书正欲呐喊,但却看到灵昌公主充满“诡异”的笑容。片刻之后,王子书才终于挤出人群,由于跑的甚急,撞上一个男子,看他长的眉情目秀,尖尖的下巴,弯弯的眼角,穿着一身蓝色轻衫,手上牵着一匹赤色红马,被王子书这么一撞,手心一松,那匹马长啸一声,瞬时跑了出去,那男子大声疾呼:“小心,我的马!”

王子书先是一愣,再不犹豫,急忙起身而追,马市顿时一片混乱,看这马也是极烈之辈,跑起来就如疯子一般,前撞后蹬,全不把这些百姓放在眼里。百姓看这马烈的很,被它这么一撞,就算不死,也要重伤,急忙你推我拥,闪避开去。王子书看准时机,一下子拉住绑马的缰绳,后足用力,双臂一拉,那马前蹄弯起,纵身而腾,直把王子书生生吊了起来,王子书心里暗想:好烈的骏马!

但现在可不是当这伯乐之时,王子书落地,急忙翻身而上,这一跃马归鞍,实在漂亮,百姓看烈马被降,而马背上还是自己心中“偶像”,不禁都拍手叫起好来。王子书从小和义净学武,自然有些拳脚根基,再加上在吐蕃住了几年,每天和赤德松赞纵马狂奔,这份本事早已练的娴熟无比。王子书虽然上马,但这马还要乱蹄狂转,王子书双臂始终都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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