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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收服黑市小妹(1/2)

丁春是嚎啕大哭,跪着求她娘,才没让人出院的。

她也不敢告诉她娘,自己在黑市那么危险的地方挣钱,怕娘担心。

只说舅舅给她找了份临时工的活,每个月虽然不多,但也够住院费,平时吃饭。

好说歹说,把人劝住。

想到她娘皮包骨的模样,丁春才厚着脸皮,找叶清月付全款。

做完这单,她想拿钱买鸡蛋,给她娘补补。

肉是不敢买的,住院费那座大山还压在她身上,钱得精打细算着花。

叶清月看了丁春一会,想到门外那个药罐子,才点头:“我可以付全款,但你明天就得把货给我。”

她也不是什么烂好人。

丁春虽然可怜,但自己与她萍水相逢,对丁春太好,换来的或许不是真心,而是得寸进尺。

所以,在给予好意的同时,叶清月也要强硬一些。

省得别人把她的好脾气,当成了好欺负。

丁春闻言,连忙点头:“明天中午,我肯定把你要的货备好!”

叶清月这才数出一百七十六块,递给丁春。

分家后,她得了三百四十多块。

其中三百抚恤金给了叶向红,余下四十多块大半贴补家用。

好在她借着小偷的事,又敲了叶家三百,霍清持也给她送了三百二。

她手里加起来还剩六百多块。

可给家里人买完衣服,存款瞬间缩水将近三分之一。

叶清月也有点肉痛,想要过好日子,就绕不开钱钱钱啊!

看着低头数钱的丁春,叶清月心中一动,忽道:“你叫什么名字?”

“丁春。”

丁春想着,家都被叶清月晓得了,也不差一个名字,“姐姐,你呢?”

“叶清月。”

丁春一听,羡慕道:“姐姐,你的名字可真好听。”

叶清月闻言,没有高兴,反倒觉得有些……

讽刺。

关于她的名字,说来也有段故事。

她爹娘第一胎就是个女儿,叫叶梅。

叶老头嫌弃极了,觉得女儿不顶事,只会在家白吃白喝,想把叶梅扔了。

吃不饱的年代,向阳村旁那条河里,沉眠着周边村子里,许多无言的残忍。

可叶勇和叶向红不同意,这是他们第一个孩子,就算让他们自己割肉,也要把孩子喂大。

叶老头这才作罢。

结果第二胎又是个女儿。

叶老头说什么都要把孩子扔了。

可没想到,素来温顺的叶向红,第一次发了疯。

她拿着菜刀,要跟叶老头拼命,扔她女儿,她就砍死叶老头!

叶老头吓得差点拉了,最后没能扔掉孩子,他一肚子火。

于是,在给孩子上户口时,叶老头擅作主张地去了,说给孩子取名“叶清明”。

正巧孩子是在那年清明生的。

叶老头专门取了这晦气的名字,希望孩子命里沾灾,早点死。

上户口的女办事员一听,哪有给刚出生的小女孩取这种名字的?

这老头子可真够狠心!

她就悄悄把“清明”,改了一点,变成“清月”。

叶老头也没文化,瞧着户口本上的字,好像是那么个形状没错,就这么定下了。

就是这样,二女儿的名字,便叫叶清月。

“你叫我姐姐,我就叫你小春吧。”

从往事中拉回思绪,叶清月也没多气愤。

事情过去那么多年,再多的怨,也能装作若无其事了。

“小春,你以后打算继续在黑市混吗?”叶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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