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趁火打劫?(2/2)
圈出来了目前在金融圈里面,最大的几家公司,还是白华里面的。>
“首先就是富华集团,这一家有着自己独立的生产线和加工厂,是白华的食品大厂,进出就几乎自己全包,根本不会有其他的破绽,而且富华集团的股份占有额,也至少自己是分配了百分之六十,其他股东只有百分之四十,萧凌就算全部买下,也没有话事权,就这么一家大公司,十几亿就先收购,太难了。”>
“第二家公司,刘升集团,这是父子公司,两人合力打造的商业大财团,有着很多年的历史,虽说最近更新换代,他们也参与进来了电子产业,但至少他们的地基建的好,而且足够稳,不容易崩塌,萧凌要搞他们,估计要费很大劲……”>
“再然后就是这个……”>
林宇在“林氏集团”这里画了一个圈。>
陆宵有些尴尬的撇撇嘴,“你这不就是纯粹的自卖自夸了吗?”>
“我可没有和你开玩笑,萧凌前天过来找过我,说要和我合作,听好,是合作,不是吞并、”>
“还有这种事?”陆宵眼睛一下子就瞪的大大的了!>
就是一种凭什么自己要被吞并,而林氏集团这里就是要求合作。>
“呵呵,但你以为有那么简单吗?因为萧凌知道自己要想直接侵入我们林氏集团的股份,和富华集团一样,就算被他占据剩下的百分之四十八又如何?”>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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