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8章 义绝(7/9)
林氏道:“妾已嫁了他……”>
“所以说和离啊。”黄十二郎的案子还没完,祝缨不能透露内情给她,却还是希望林氏趁早跟黄十二郎离婚算完。这事儿她还是能做主的。>
林氏还是叩道:“那岂不无情无义?还请大人怜悯。”>
祝缨对林翁道:“你怎么说?”>
林翁福至心灵,道:“不知小婿这罪过……”>
“那不是你该打听的。”>
林翁心里升起不妙的预感,祝缨从不故弄玄虚,说不告诉就不告诉,能说的直接就说了,要干的直接就干了,说的话都要应验的。“不该打听”,听着就不对味儿。>
林翁道:“小人就这一个女儿!唉……请大人垂怜,他一个妇道人家,什么都不懂,平白遭到灾祸,是我做父亲的没有安排好。”>
林氏道:“爹?”>
林翁把女儿推到妻子的怀里,道:“你们回家去。大人,小人回家就写状子,告与黄十二郎离婚。”>
林氏还不甘心,林娘子也犹豫得厉害,林翁急得站了起来将二人推出去给自家仆人:“带她们回去!”>
自己重又回来向祝缨请罪:“小人心急失态了,大人恕罪、大人恕罪。天下父母心……呜呜……”>
他哭得十分动情,祝缨问道:“父母爱子女,怎么给闺女选了那么个东西?以后长点心吧。”>
林翁听得越发觉得不妙,忙哭诉:“不是因为贪图他家什么,就为她夫婿不用跟兄弟分家产。”>
“哦。”祝缨说。她饶有兴趣地看了一眼林翁,心道,他有八个儿子,一分家产,嚯!有意思……>
祝缨道:“你的意思我也知道了,你也别再这儿哭了。官府断案不是你该过问左右的,你只管做你该做的事情。”>
林翁无奈,只得返身再叩首,问道:“那小儿八郎?”>
祝缨道:“我自有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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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翁一家一闹,夜审的时间又推迟了一点。>
夜审审的是思城县的官吏们,地点是在福禄县的县衙,他们关在原本李大住的地方,跟黄十二做邻居。县衙牢房没有大理寺狱那么大,单间也少,祝缨也知道不能完全杜绝串供。只好把官员一人一间,黄十二郎单间,其他人只有通铺,再派典狱看着,留意不让他们交头接耳而已。>
冷云也酒足饭饱,过来旁听夜审。>
最先提审的是裘县令。>
裘县令脸色灰败,道:“礼法律条我都懂,是我失察。”他心里无论怎么想,也是不能在这上面再嘴硬的。黄十二郎的“仿官样”摆在那里,狡辩是无用的。不如拣最轻的“失察”给认了,总好过“同流合污”和“放任自流”。>
再有“贿赂”一事也是如此,县衙收了钱,他也只认“失察”。反正不是他主动索取的。>
无论冷云还是祝缨又或者是上司都知道他这么说的意思,冷云道:“还不老实,我看你也想挨打!”>
虽说“刑不上大夫”,大部分时间也是给官员面子的,某些时候却要看主审官的素质和心情。冷云的心情显然不太美妙,他用眼神对祝缨示意。>
祝缨道:“大家同朝为官,裘令说是失察,那就当是失察吧。您现在还是官员,具本自辩吧。我给您准备笔墨,如何?”>
裘县令道:“好。”>
冷云又看了一眼,祝缨派人把裘县令给带了下去,接着审其他的官吏。对官员,也是让他们“具本自辩”。对文吏就没有半分客气了,拿过来先打二十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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