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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节(2/4)

有关提供或取得担保的信息;未结算应收项目坏账准备金额;定价政策。关联方交易的金额应当披露两年期的比较数据。

关联方交易的披露应遵循重要性原则。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影响的关联方交易,应当分别关联方以及交易类型披露;不具有重要性的,类型相似的非重大交易可合并披露,但以不影响财务报表阅读者正确理解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为前提。判断关联方交易是否重要,不应以交易金额的大作为判断标准,而应当以交易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程度来确定。

三、对外提供合并财务报表的,对于已经包括在合并范围内各企业之间的交易不予披露。

合并财务报表是将集团作为一个整体来反映与其有关的财务信息,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企业集团作为一个整体看待,企业集团内的交易已不属于交易,并且已经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予以抵销。因此,关联方披露准则规定对外提供合并财务报表的,对于已经包括在合并范围内并已抵销的各企业之间的交易不予披露。

第五节新旧比较与衔接

关联方披露准则是在对199年发布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以下简称原准则进行修订完善的基础上完成的,新准则与原准则相比,主要差异变化如下:

一、新旧比较

一取消了有关个别财务报表中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信息披露的豁免

原准则,不要求在与合并财务报表一同提供的母公司财务报表中披露关联方交易。新准则规定,企业个别财务报表中应当披露所有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相关信息。

二拓宽了关联方的外延

原准则规定,直接地对企业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企业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属于关联方。新准则规定,间接地对企业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也属于关联方。

三增加了相关信息的披露要求

原准则没有对有关最终控制方名称、母公司之上与其最相近的对外提供财务报表的母公司名称、未结算项目的条款条件以及坏账准备等相关信息进行披露的规定。新准则增加了对这些信息进行披露的要求。

二、新旧衔接

首次执行日之后,企业应当按照新关联方披露准则的规定作相关披露。

第三十八章金融工具列报

第一节金融工具列报概述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其中,金融资产通常指企业的下列资产: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贷款、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金融负债通常指企业的下列负债: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应付债券等。从发行方看,权益工具通常指企业发行的普通股、在资本公积项下核算的认股权等。

金融工具列报是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结果的综合性描述,金融工具列报是金融工具会计处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涉及权益工具的确认和计量,以及金融工具在附注中的披露即金融工具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金融工具列报准则规范了金融工具列报的要求,有助于如实地全面地反映企业存在的金融工具风险、风险管理策略和风险管理水平等信息,便于投资者对企业进行综合评价。

企业会计准则第0号财务报表列报对财务报表列报所作的规定,具有普遍适用性。因此,金融工具列报应当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但是,由于金融工具交易相对于企业的其他经济业务更具特殊性,具有与金融市场结合紧密、风险敏感性强、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大等特点,因此,有必要单独制定准则对金融工具列报加以规范。。

权益工具的确认和计量,主要涉及了权益工具和所有者权益的关系、权益工具的回购、权益工具和金融负债的区分、混合工具的分拆等问题。

企业在披露金融工具包括已确认和未确认的金融工具信息时,应当根据所披露金融工具的性质和特征将金融工具进行恰当归类,同时还应提供足够的信息使之与财务报表内的项目反映的信息有机地联系起来。例如,在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进行披露时,应当将其归为以摊余成本后续计量和以其他基础后续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又如,对衍生工具进行披露时,也应当将其恰当归类,如按外汇衍生工具、利率衍生工具、信用衍生工具等归类。

金融工具列报准则着重解决了权益工具的确认和计量、金融工具的披露等问题。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转移、套期保值的会计处理,请分别参见本讲解第二十三、二十四和二十五章。

本章着重讲解了权益工具的确认和计量、金融工具的披露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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