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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看不起(2/3)

”战士尼古拉斯道。

“怎么不紧张,那些土著冒险者,其他行政区的冒险者,都是咱们的敌人。你们自己想想,在我这里购买装备,就投入多少资金了。要是任务没能完成,亏损太大,前期建立起来的优势就不明显了。”

早饭很快吃完,队伍用最快的速度往回赶。

花费了一整天的功夫,几乎没有休息,大家才回到格鲁尼也镇这边。金全中陪着楚城去镇长那边,缴纳了冥界獒犬的头颅,楚城领到了可以分配的经验值,直接分配给了楚湘。他愿意少拿点好处,要这个经验值,就是为了妹妹。

獒犬的牙齿被拔,魔核挖出,所以镇长这边也就是给了十个金币的物质奖励。

镇子比较混乱,因为伯爵大人发布了命令,赶来的冒险者数量极多。楚城特别看了一下镇子上的工匠,觉得技术水平普通,就把十个金币交给金全中,让他买六匹矮马。矮马只算是驮兽,性格温顺,负重能力强,骑乘的话也不错,适合女人和小孩子。

结果因为格鲁尼也镇的冒险者太多,连矮马都涨价了。

金全中自己掏了两个金币,凑成12枚,总算买到了六匹矮马。镇子上肯定没有旅店能住了,大家只能转身出了格鲁尼也,向西走了十几里远,寻了一处高地搭建营地。

这里地势不错,向西是百余米高的断崖,东面是缓坡。南北都能上下,但是也很陡峭。楚城就在东面放了一个一阶的血肉魔眼警戒。血肉魔眼如果不战斗的话,维持的时间还挺久的,一阶骨粉也不贵。

呱!

天空之中,一头数米长的大鸟飞过去,楚城抬头,心中惊讶。

冥鸦啊!自己还想弄一头炼制成自己的亡灵呢,这东西警戒效果好,战斗力也不错。但是飞过去这头等级有点高,搞不定。

龙城秀文就要熄灭火堆,楚城拦着道:“不必了,冥鸦是冲着格鲁尼也去的。但是今天晚上得小心点了,金馆长你守前夜,男爵你守后半夜。”

金全中在现实里,在火星上开了个古武道馆,大家都叫他金馆长。尼古拉斯号称祖上有贵族血统,绰号男爵。

“那我不睡帐篷了。”龙城秀文很自觉,爬上营地旁的一棵大树。他是盗贼,藏起来就很难被发现。

霍尔去给矮马喂了料,又准备了点干草放在旁边。

李滇直接去帐篷里睡了,楚城就在他旁边,继续处理材料。营地内很快就鸦雀无声,只有火光跳跃。金全中坐在火堆旁,用小刀在休整箭杆。那是他购买的粗制材料,靠手工自己慢慢造箭,比买来的便宜得多。

他背后的魔法箭囊是三十支装的,放了二十五支白板羽箭,五支红色羽箭。

而他手工打造的箭支,连白板都不是,胜在便宜。

霍尔喂完马,没直接睡觉,而是来到火堆旁,吊起个小锅来,在锅里面放了米和野菜,熬点粥喝。尼古拉斯要守后半夜,早早就去睡了。火堆旁,两个人个忙个的,偶尔有火星飘起,炸开,发出噼啪的声音。

香气慢慢散开,霍尔用勺子舀一点,试试口感。

“金馆长,也吃点?”

“嗯。”金全中放下手里的活儿,取出自己的碗递给霍尔。

“小楚卖给咱的东西,倒底贵不贵?”霍尔忍不住问,他是剑士,在楚城手中买了一套锁子甲,两把剑,一对靴子。

“白板武器一般1到10个金币之间吧,他卖我5个金币,不贵。这箭耐久很高,用料扎实,最重要的是经过魔法处理,能承受技能的力量。我自制的这种,如果释放射击技能,一次就会毁掉。”

“那龙鳞呢?可是龙身上的材料,会不会算的便宜了?”

“换做是你,你会不赚点差价?”金全中笑着对霍尔道:“人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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