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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汉化政策(1/2)

“是以先朝居之于荒服之间者,正欲悦近来远,招附殊俗,亦以别华戎、异内外也。”————————【魏书·杨播传】

朝廷这次收纳回附的匈奴部族,打算将其分为五部,散居于太原、西河等郡县,诸部之间互不统属。

以往朝廷与南匈奴之间,仅仅只是划地供其居住、朝贡赏赉往来、战时出兵的疏松关系。这种宗藩关系根本做不到朝廷对南匈奴强有力的束缚,以至于南匈奴在回附的这两百年间,根本没有被汉族同化,反而时常产生反叛。

对此,天子打算将回附的南匈奴部族进行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全方位改革。

首先是军事结构,五部匈奴,每部以其贵族为都尉,负责统率必定数额的军兵,另外还要选派汉人为司马,从旁监督。五都尉直接听从护匈奴中郎将指挥,屈服朝廷的一切军事举动,粮草、军需等候遇向处所郡国兵看齐。

将族中精壮士兵抽调参军,又以护匈奴中郎将、军司马周密把持。等到机会成熟后,或是调驻他处,或是将以部落为单位凑集的士兵打散重新编制,或是安插更多的汉人士兵混杂其中,都能彻底将这支部队控制在朝廷手中。

这样既能削弱部族的实力,又能确保回附的部族再也无力生发骚乱,还能使朝廷多一支骁勇的骑兵部队,可谓一举两得。

然后再是政治体制和社会结构,在以右贤王往卑监国的条件下,将匈奴回附的各部族以户为单位,逐一由当地郡县登记造册、编户齐民,并设立如乡亭里等基层单位,基层官吏用人前期以匈奴人为主,一律享受汉族官吏同等俸禄。

“彼等既已回附,便当皆如我汉家制度,一体俱同,不可偏废。处所令、长理应视其如汉民,勉励汉匈通婚,督劝匈奴务植农桑,并缴纳税赋。”天子淡淡说道:“但凡回附部族,首领皆封侯伯、赐印绶、享俸禄,其家中年轻子弟,一应免试进太学读书,并量才施用、以能任官。”

削弱匈奴贵族对自家部队的指挥权,使匈奴几无反抗之力。用财货利诱、圈养匈奴贵族,将其高高挂起,并利用对基层组织的渗透,将下层普通匈奴人与上层匈奴贵族疏远、离开,彻底损坏匈奴内部的统治基础。最后用文化影响他们的生活生产习惯,勉励通婚,用人口数目占上风的汉人‘同化’。

由以生产组织和军事组织相联合的畜牧业经济转向农业经济,加快了与汉族社会一体化的过程。

这就是天子对治理匈奴、乃至于今后治理任何一个回附异族的政策。

听完之后,荀攸沉默很久,不由叹道:“此法可胜百万强兵。”

刘虞也点头赞道:“这才是堂堂正正之法,不需三十年,不仅边地安定,并州也将再无匈奴之名。”

天子笑了笑,开口问道:“此乃一孔之见,姑妄语之。能行与否,还要诸君拾遗补缺、不吝赐教。”

荀攸若有所思的说:“彼等匈奴涣散蔽野,不听管束多年,朝廷甫必定下此等制度,恐怕不会有太多人回附。”

“所以才使往卑监其国。”说到此处,天子轻轻一拍大腿道:“匈奴内部分为诸多部族,心怀不轨者有之,亲善朝廷者亦有之。而匈奴此前叛乱,亲善朝廷者在内斗中权势大减,是故这次只需往卑以他右贤王的身份往招徕,必能说其来回。”

“臣认为,匈奴未必甘心为我大汉臣民,是故这一体纳税一事,不如暂缓施行?以免引起彼等抗拒。”贾诩说道。

刘虞随着补充道:“还有编户齐民,匈奴部中奴隶众多,且都是彼等首领私产,若是尽皆编户,恐怕也会引起反对。”

底下这些人刚才夸他倒是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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