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上一章 进书架 回目录    存书签 下一页

第六章 书生的美色(1/8)

冰狼残忍,冰猫灵敏,冰豹迅捷,这是玄冰帝国二王子峰炎对三艘红毛盗战舰领军者的评价。结合每个小组的特点,明少与风雅这一组人选择了冰狼。

半兽人顾名思义,就是拥有一副半人半兽的身体,灵识介于开化与野蛮之间,侦察飞舟临近冰狼这艘战舰之时,明少看到战舰上的情形,尽管他见多识广,这一刻还是被深深地震撼到。

玄冰星气候冰寒,所以兽王手下的军队都由冰兽组成,这些冰兽军人都是半兽人。这艘由冰狼领军的红毛盗军团战舰上,有着三个军容齐整的千人方队。

明盔亮甲,清一色的冰狼人。他们身高超过两米,手持铮亮的榔枪,头盔覆盖之下只露出一双双血红色的眼睛。

明少注意到,这些冰狼人身高臂长,没被盔甲覆盖的身体长着几寸长的红毛,甚至他们还保留着一条几尺长的红色大尾。尚未登舰,战舰上就似乎有一股强烈的嗜血杀意,凝而不散,让明少心中一沉,当即低声对风雅等人说声小心。

虽然看不到这些半兽人的真容,但是风雅等战魔心中却充满了强烈的鄙夷,在他们眼中,魔族已经算是丑陋的族类,没想到这些半兽人还要不堪。他们知道,魔光群岛小试牛刀根本算不上真正的考验,这才是一场硬仗。

战魔一族天生战骨,在他们的身体中流淌着战斗的血液,遇强则强,永不言败,万年前即已如此,遑论现在?

得到无比精妙的魔族功法秘术传承,长期在青葫炼台空间中不辍地修炼,加上蒙扬的亲自改造,他们接受了魔光粉淬炼的身体可以说已经成长到一个相当高的程度。明少挑选出来的这二十多个战魔,都是魂珠隐在神魂中,几乎已经完成了从魔族到人类蜕变,无疑是铁血团中最具战斗力的。

在风雅等人眼中,明少就像伟大的王一样,是他们一生仰视的英雄。他们没有人能想象得到,他们还有今日的成就,成为了真正的人类,却不失魔族的性格特点,能自由行走在阳光下,迈出了无数魔族乞求了几万年也没能达到的这一步,能跟着威名远扬的明帅一起战斗,他们觉得这是王的恩赐,是值得他们一生谨记的至高荣耀。

在他们身体中,血液早已经滚烫,只要一登上战舰,明少一声令下,血液中沸腾的战意就会燃烧起来。没有什么可以阻止他们前行的脚步,莫说眼前只是三千人的军团,即便是三万人,他们几人也绝不会退缩半步!

飞舟按照几个冰狼人战士的挥旗指示,徐徐降落到战舰的甲板上,刚好处于成品字排列的三个千人方队之前。

明少双手托着那坛步步酒,当先一步从飞舟中跳下,高声喊道:“奉我家王子之命,特来向冰狼将军进献美酒一坛!”

明少跟着魔神南征北伐,位面通用古语他是使用得十分纯熟的。

一个小队长模样的战士双眼喷火似的瞪着明少手中的酒坛,对这十个连盔甲都没有,只有一把武器的侦察兵十分不屑,不过他还是盘问了明少几句。

明少直言他们是受峰炎王子殿下的委托,前来给冰狼将军送美酒的。

当明少随着小队长往船舱方向走去之时,风雅等九人三人一组,漫不经意地接近到三个方队之前,跟那些桀骜的冰狼人战士有一搭没一搭地胡扯起来。

在玄冰星,玄冰帝国的人类战士一向受到其他帝国军人的歧视,在三十八只红毛盗军团中,只有三十个战士的峰炎一向受到其他军团压榨和欺凌,所以风雅几人主动的示好攀谈,引来无数冰狼人战士的讥笑和嘲讽。

他们嘲讽风雅等人根本不配使用榔枪,混到现在连一副盔甲都没有,跟着峰炎王子真是狼狈。榔枪是勇士的武器,只有像他们这样的大力士,才是榔枪的最好选择。

风雅几人不以为意地敷衍着,却暗中注意着船舱内的动静。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进书架 回目录    存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