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再看达墨,那就是身材魁梧,腱子肉上满是凶横的伤痕,两条胳膊一并,人家腰粗,普通人见了下意识地都得躲远两步。
而到答各这里就是另一个境界了!
俩袖子还让他撕成了锯齿儿,搁那儿飘着,就见那条独臂上肌肉虬结,拳头一攥一股凶煞之气就扑面而来。
加之他现在心里也是兴奋,脸上那疤鲜红欲滴,狰狞的吓人。
得亏莫雷认识他,换成一般人挨这么近,估计魂都得吓掉半条!
达墨看着得一米九多,答各直接得两米一开外,有这俩人一左一右跟着,买东西倒是不怕有人敢黑,就怕自己被当成劫匪。
从镇口走到旅馆这段工夫,镇上的卫兵冷汗都湿透了两套背心,莫雷甚至还看到有个和父母吵架的男孩哭哭啼啼跑到街上,怎么哄都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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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一看到答各,二话没立马蹿他爹身后边去了!
看的莫雷也是略感欣慰——这也算帮别人家庭和谐了吧。
到了旅店里麻烦事就更多了,溪民村可全是靠打猎采集弄食物的,要知道在森林里哪见过农作物这东西啊。
莫雷买了十人份的干香肠加上一筐面包,准备留着等赶路当口粮呢,结果只是出去处理事儿,回来就看到这仨人闲得无聊,当零嘴儿一般,抓一块面包嚼两下就没了。
看到莫雷回来,他们还挺高兴。
“别,你买的这玩意儿滋味还挺细呢,就是太虚,不大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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诶,对了,咱们一会儿午饭怎么解决?”
“啥午饭?”莫雷目光一呆,嘴唇都有儿发颤。
“我十天的干粮啊!
就给你们当零食啦?
!”
“天啊,我看你仨一天估计都能吃掉一头野猪了!”
达墨表情茫然,似乎无法理解莫雷为什么这么。
“野猪才多少肉啊,你看它个头还行,其实里面骨头没法吃,实际上能吃的也没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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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雷沉默了,只是擦了擦额头上的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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