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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三章 番外篇之眼开(5)(2/4)



夜宸做出这样的判断,其依据不过是一张“合成”的灵异照片罢了。

不管怎么说,夜宸还是按照既定的打算实施着,她左手拿着钥匙,右手拿着电击器,稍有点儿哆嗦地打开了房门。

就在房门打开,她要进去的一瞬间,消防通道的门猛地被推开,小炒店老板飞扑了过来,手里的尖刀抵在夜宸的后心,说道:“走,快进去!”

他应该不知道整个楼层只有夜宸一个住户,还想着先进门再说。

“好的,好的。”夜宸哆哆嗦嗦地说道,“我这就进去,我配合……你别杀我……”

一边说着,夜宸一边推门走了进去。

刚进来,劫匪,也就是小炒店老板首先做的就是来回打量,观察下房间的结构。

趁着劫匪稍稍有所分神的时候,夜宸扣动电击器开关,朝他大腿摁了下去。

为了自身的安全,夜宸买这个电击器可花了不少钱,质量也相当不错。直流电,直接把劫匪给电晕过去了。

夜宸一开始还不知道,手里不停,一直摁着,过了有好几分钟,才注意到劫匪不动了。

她还吓了一跳,试了下呼吸,还好,没死。

敢把注意打在自己身上,死有余辜,不过死在自己房间里还是个很麻烦的事。

从这里可以看出,夜宸还处于极度紧张状态,想的依然是什么都靠自己,压根没想着报警这回事。

等夜宸踉跄地坐在沙发上,想着怎么处理昏迷过去的劫匪的时候,她的心情缓和了下来。这时候,她才想起来,可以把他交给警察啊!

报警,跟着去警察局做了下笔录,等夜宸再次回到家已经晚上十点多了。

劫匪,也就是小炒店老板这次算是栽了,不知道他之前有没有过类似的犯罪行为,反正这次是栽在夜宸手里了。

抢劫可不是个小罪,而且和偷盗不一样,定义抢劫的关键在于是否有暴力胁迫,而不是具体金额。

偷盗有个立案标准,主要依据就是偷盗财物的价值,一般要在一千元以上才能立案。

偷盗的受害者损失的只是财物,相比而言,抢劫受害者面临直接人身安全威胁,刑罚力度更大,而且立案和抢劫金额没有多大关系。

夜宸以前看社会新闻上报道过,一些十 岁,虽然已经在法律上成年,其实什么都不懂,压根和“成熟”两个字没有关系的小混混,因为抢劫了几块钱锒铛入狱,被关了好几年。

别说只抢了几块钱,像夜宸这种,劫匪什么都没抢到,也是按抢劫罪立案的,而且是持械抢劫,甚至有机会定义为入室抢劫,刑罚更加严重。

因为夜宸是女人,陪她做笔录的必须要有一个女警,做完笔录后,夜宸和那个看起来很好说话的女警小心地透露了一句,意思是说这个劫匪好像还有其他犯罪行为,可以去他的住处搜找一下。

夜宸说的其实是白天时候,她在小炒店厨房看到的那截手指。但她实在没办法直说啊!

怎么发现的?通过一张“灵异”照片发现的,这句话谁听了都觉得可笑,而且荒谬。

但偏偏这就是现实。

回到住处,关好门,夜宸拿起手机,打开《鬼眼开》游戏软件,对着各个房间一阵拍照。

还好,没有发现问题,没有什么人,或者鬼躲在家的角落里。

夜宸是真的后怕,要是没有对着消防通道拍张照片,没有发现小炒店的老板要抢劫,说不定还要杀自己,那不就惨了?

一想到自己离死神如此之近,夜宸就感觉心惊胆战。为此,她还找了个绳子,把之前帮助过的老和尚送的玉牌串起来,贴身挂在脖子上,连洗澡的时候都不拿下。

躺在床上,夜宸的心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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