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江面带儒雅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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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然从容举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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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轩兄弟,你是个精明人。”>
“来,咱们干了这杯。”>
沈轩与他碰杯,而后一饮而尽,卫朝的酒真是水酒,喝起来淡而无味,都没啤酒劲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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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沈轩这种不善饮酒之人,到了卫朝也能做到千杯不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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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弩弓是为了对付祸害庄稼的野猪。”>
“专利以及核心制作技术,是不会出让的。”>
“上次你给我出价上千两银子,我都拒绝了。”>
“那已经表明我对此事的态度。”>
沈轩不急不躁,但他的态度却很坚定,不容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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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江自从得知弩弓拥有强大的杀伤力之后,就对弩弓来了兴趣,这让沈轩很是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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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刘江这样富甲一方的大财东,名下田产不计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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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丁打手更是几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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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山匪来袭,他也可以挥手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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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就用不上弩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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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懂。”>
刘江抹了一下嘴巴,语重心长说道:“我虽然有钱,可是我的日子过的并不安生,成天提心吊胆,而且山匪为患。”>
“唉,像我这样的大户,如果不能小心提防,怕是会万劫不复。”>
“要是兄弟你能把弩弓的专利让给我,我吩咐下去,给家丁人手制作一个,还怕什么山匪。”>
刘江言辞恳切,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诱之以利,他接着说道:“银子不是问题。”>
“五千两!
不行就八千两……”>
“有了这些银子,你在沈家寨,乃至整个云弈县都是首屈一指的大户。”>
沈轩深吸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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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财的机会就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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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能不为之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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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千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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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特么可是一笔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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