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雪一向很有主见,说穿裤子就穿裤子,绝对不会因为某人的推脱而变成穿上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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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景很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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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准备,你好好休息。”>
明雪在给顾命穿好后,关心了一句,看顾命真没大事,这才勿勿出门,准备演唱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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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命伸着腿,给秦霜发信息,“老婆,我们未来的孩子多了个姑姑。”>
“谁啊。”>
“明雪。”>
“明雪啊……”>
什么意思?
顾命搓手,“还行吧?”>
“正常结果,不奇怪。”>
顾命懂,“老婆最懂我,我替你喝首歌送给我,怎么样?”>
“嘻嘻,海北的风就这么厉害,把你脸皮磨的这么厚。”>
“正常结果,不奇怪。”>
“唱吧,我听听。”>
“……”>
“不错哟,你别做刑警了,做明星更适合你。”>
“我想做刑警,也想唱歌,只给你一个人唱。
呀,我又想起一首歌来,我唱给你听。”>
顾命捏着嗓子,用假音唱,很温柔、浪漫的歌,给他唱出喜剧效果,逗得秦霜直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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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句情话,想起一首歌,顾命不心疼地拿大神的歌哄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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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点,维亚体育馆所有的灯光一暗,明雪的声音响起,“今天,我的一位朋友成为我最好的朋友。
今天,我将最好的朋友专门我写得歌,唱给大家听。”>
音乐响起,明雪想着自己如果没被顾命救会怎么样,终于找到那种无助的悲哀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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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歌感情到了,就好听。
歌再很好,就更能打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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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声的这首歌,在这个社会女性软弱的刻板观念下,更显得凄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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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滚,还能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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