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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侦探柯南与不典型侦探

第十五章 偶像密室杀人事件——John···(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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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偶像密室杀人事件——john···

由于一些习惯,杜康拿烟不是食指和中指夹烟,而是中指与无名指夹烟。

这种做法被琴酒斥之为娘炮。

杜康把烟灰弹到雪上,继续的说着:

“不需要做什么,就不会有痕迹。

最完美的犯罪,就是不犯罪。

无论藤江明义和池泽优子发生了什么,对自己都是毫无坏处的。

区别就是有多大的好处而已。

不romise,更不要in-in,

洋子你最终获得的收益,要大于他们两个人的损失的总和。

non-zero sum game.”

“不过,还是不完美。”冲野洋子扭向杜康,伸手摸向杜康外套的内口袋,掏出烟盒,自己也取了根香烟,熟稔地叼到嘴上,“拍戏的时候,专门学的,跟老烟枪一样吧。

对了,剩下的没收了,吸烟有害健康。”

“当侦探的,有时候香烟会有意外的效果。

比如这样。”杜康说着,用戴着手套的手在车窗画着什么。

然后用手接着香烟,用嘴往车窗上吐气。

香烟打到上面,然后可以看见一个john&yoko的痕迹。

“很实用吧,教你一招。

要是发现家里有点东西被移动了,可以这么试试。

当然了,使用限制还是有的。

天气啊,湿度啊之类的,不过聊胜于无吧。”杜康这么说道。

“john算是你的艺名吧。

嗯,应该还有yochanan,神慈悲为怀的意思是吧,嗯,还有yahshua。

后面的我记不清了。

对了,不能忘了jesus。”

“超强的记忆力。

不愧是yoko酱。”杜康这么说着。

“那么,为什么是john呢。

johnny的话感觉更有感觉的。”冲野洋子一副见到了偶像,然后有无数个问题要问的样子。

“在我们国家,刚开始学英语的时候,英语老师会给我们起英文名。

比较流行的英文名就那么几个,david呀、tom呀、jack呀,当时我的就是john。

嗯,毫无规律,跟oliver差不多,不过我估计那时候我的英语老师根本就说不出26个英文名。”杜康如此说着。

oliver tist,奥利弗退斯特,英国作家狄更斯的同名作品的主人公,国内翻译的名字是《雾都孤儿》。

在某个时间段内,杜康一直以为oliver就是英文里“雾都”的意思,而tist就是“孤儿”的意思。

而oliver的这个名字则是孤儿院里的工作人员按照abc字母表的顺序依次按照首字母的顺序给他起到的名字。

在小学的时候,因为所谓的“初中生语文课外书目推荐”的原因,杜康大致扫过一遍《雾都孤儿》,还死记硬背记住了几个知识点,比如说批判现实主义。

后来重看英文原著,杜康感叹这哪是批判现实主义,除了最后得到遗产跟《简爱》这种如出一辙,让杜康觉得乏味,其他的简直是魔幻现实主义。

“后来到了美国,按照他们名在前、姓在后的习惯,应该叫我kang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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