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
魏叔同你这个罪恶的男人!
!
!
我还在减脂呢!
你居然叫我吃宵夜!
!
你知道我减肥多不容易吗!
手掌心就吃地瓜吃黄了!
你这个蠢货!”
沈召简直就是蛮不讲理,她自己吃完了饺子和泡面躺在沙发上打嗝,还要怪魏叔同给她煮了宵夜。
她振振有词的说自己是要当伴娘的人,怎么可以吃下这顿罪恶的宵夜!
那全是卡路里!
全是热量!
已经深夜了人是不需要那么多热量的!
“你自己看看你和胖沾边吗?
沾边吗?
你好好的没事减什么肥,你是当伴娘也不是去选美!”
魏叔同被沈召抓着肩膀晃得骨头都要散了,他一点也搞不懂明明是个眼睛不瞎的都能看出来,沈召一点也不胖吧!
她自己在这较劲减肥干什么?
现在好了,把手心吃黄了,回头脸也得黄。
而且宵夜难道不是沈召叫去煮的吗?
这年头是流行好心没好报是吗?
“我也不想啊,可是她们伴娘礼服定的均码啊。
南方的均码好小啊,我穿上去有点费劲了。
再说了我为什么减肥!
还不是主流审美是白幼瘦!
只有白的瘦的才好看吧!
这还不是都要怪你!”
这又关他什么事?
沈召能不能不这么赖皮!
不过确实沈召是北方骨架,要比鹏城大部分的妹子都要大一些。
其实沈召现在的身材也很好,骨肉匀称的撑得起衣服。
魏叔同也不喜欢那些太瘦的妹子,过于瘦了看着不健康。
他还以为沈召是被病态审美形象了,变成狂热追求白幼瘦呢。
要真是这样他一定要打醒沈召这颗中看不中用的头!
沈召很重视这次伴娘,她当伴娘的次数不多。
但是又十分喜欢凑婚礼的热闹,看着新人热热闹闹的喜结连理沈召觉得高兴。
她们北方的婚假习俗是要男女双方避开本命年才能结婚,沈召本命年刚过就调来鹏城上班了,所以她那些同床好友结婚的时候都很遗憾的没有去成。
本来好几次订了她当伴娘的,结果被各种原因耽搁了,最后也没去成。
沈召坐在地上把头搁在他的膝头,说着她跟这位同事多么多的要好,这位同事被家里养的多么多么天真浪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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