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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道同谋

第二百六十一章 处处层次分明(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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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第2卷】

第262节

她嫣然而笑:“你这叫明知故问!

好了吧,该听听你最后怎么答这第三问啦!”

他点点头,指指自己的嘴唇,又索一吻。

她一下子笑了:“没够的家伙!

真是条贪吃蛇!”

又得到奖励,他振作精神,答道:“至于说西京在发展‘法治城市’过程中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我想主要是这么几点。

第一,是有法可依。

法治,以法而治,首先要有法,才能用法。

所以有相对完备的法制体系,是西京建设‘法治城市’的基础。

对于这一点,西京有两个方面可以有所作为。

第一个方面,加强地方立法。

虽然说西京不在国务院批准49个具有地方立法权市的范围内,但是此次作为全国特批的试点,地方立法是一个大有可为的突破口。

只要加强对相关法律体系的研究,通过探索地方立法使西京的‘法’得到全面完善,就是一个功在千秋的事情。

第二个方面,加强行政法规等具有法律效力的配套体系建设。

行政性法规、规范性文件,特别是市委、市政府发文从严格意义上不算法律,但是同样具备法理效力,而且这些文件往往更具有可操作性,是一种相对复杂的配套体系,把这一体系完善了,西京的法治建设就会向前迈出一大步。”

“答得好!

继续!”听他这么行如流水地说下来,她眼里的目光已经不光是赞赏,而是有着一些倾慕的意思了。

他笑着答道:“第二,有法必依。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

刚才说让西京具有完备的法律体系,已经为下一步的法治建设奠定了基础。

既然法律体系已经相对完善了,那么严肃法律的地位,将纸面上的法律用于活生生的现实,显得更加突出、更为紧迫。

对于全国来说,有法必依要求‘治国者必先受治于法’,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也带头遵守法律,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不能有法外之民。

‘有法不依,莫如无法’,因为有法不依不仅动摇法律的权威,更会损及整个社会的法律信仰。

对于西京来说,做到有法必依,就是要求从自上而下,包括亦选书记在内,任何一个市民都应该自觉地服从法律的约束,自觉地遵守法律和法规,在法律裁定之后确保法律执行的严肃性,从而保证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听他说到畅快之处,她已然有些入神,待到他停顿下来,她才轻轻鼓起了掌,已是笑靥如花:“哎呀呀!

我们这个学中文学得并不太好的小笨笨,一转眼就成了法律专家啦,比我这学法律的还厉害,哈哈哈!”

“哈哈!

你就嘲笑我吧!”他捏了捏她的脸蛋,继续答道:“第三,执法必严。

对于西京甚至其他城市来说,这一点是最难的。

咱们的社会中,或多或少地都贯穿了‘人情’、‘人治’思想,这与我们千百年来的历史沿革有关。

所以,即便西京有‘懂法’、‘重法’的传统,西京的政法系统建设也在全国名列前茅,但是对于严格执法,仍然非常欠缺。

西京有执法权的机关大大小小不下于两百家,执法人员有近十万人,这么多家机构,这么多人员,如何保证他们严格执行法律的规定,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办事,坚决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切实依照法律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办事,这就是西京法治建设得以真正推行的关键。

要知道,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有了完善的法律体系,不能很好地贯彻执行,不能严格依法办事,法律仍只是一纸空文,终究要回到‘人治’的道路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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