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林诚知道的内幕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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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2年后,当宋可坐在烤鸭店里,应接不暇地接着来自各路订餐电话时,他才明白音乐制作方(内容提供方)如果不能从商业流通体系里面挣到40%的利润,就一定玩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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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的宋可说:“我进入这行,我觉得最大的问题是正版一直没建立起一个合理的体系。
我要聊一个新词叫‘40%’,40%是什么意思呢?
就是说如果内容商,包括电影、电视,从商业体系中得到的收益比例,达不到40%的话,这个行业一定是不健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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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年代唱片体系能达到8%到12%,就是卖一盒10块钱的卡带,唱片公司能拿走8毛到1块。
这如果要跟现在比的话,已经高得不得了了。
今天大概只能拿到不到2%,就是版权方、内容商从整个的收益里边拿的不到2%。
这样的比例,注定这个行业要完蛋。”>
彩铃的利益分配方式是“1585”,运营商中国移动拿15%,s代表内容方拿85%,然后s再和内容方五五分成,这样最后到内容方手里的利润还能到42.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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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的按照这个游戏规则玩下去,中国的音乐行业从传统转向数字还是有一定生存空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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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没有一家s是诚实的企业,就像传统的音像发行商不诚实一样,甚至s他们比传统发行商更不诚实,他们用各种理由隐瞒数字,最后,内容商又被挤回到不到10%的空间去了,于是彩铃又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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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宋可发现:“刀郎的彩铃版权如果按42.
5%分成的话,我从他的歌中应该能得到1亿元,但是由于被挤到了10%,我只得到了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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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一个商业体系在国内的唱片工业领域里面有多么重要的原因。
所以,你看电影业,无论出多少烂片,只要有这个比例在,就能挣钱,就能保证有好片出来。”>
在宋可看来,不是因为人们写不出好歌,也不是因为消费者不付钱,也不完全是因为盗版,是这个暗中拉着这个行业倒退的分成比例从根上让音乐行业坏死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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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可说:“我无数次在同行会议上说,我们只干一件事,把这个比例提高。
把这个比例提高了,再聊咱们自己打架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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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的蛋糕被人切得就剩2%了,20多家公司一年就分这5亿元,还你争我夺的,这个偷偷跑去献媚,那个偷偷去妥协,有意思吗?
但是就这也没人听。”>
当他那次接受记者采访时,却坐在他刚刚开张的一家烤鸭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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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可颇有些无奈地自嘲道:“这鸭子我做好了真有人来吃,付完钱人家谢我,说这鸭子做得真好吃;做音乐做好了真没用,没人付你钱,还骂你。”>
这些都是2012以后的宋可,遇到记者采访时,说出的心里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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